王莉(党组书记、院长):主持本院全面工作。 姜德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本院日常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包括财务)、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法庭及党风廉政建设、内部监督工作。 方东晖(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司法警察大队、人民法庭工作。 蒋烟明(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一庭、行政审判庭及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工作。 郑红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主持执行局工作,负责执行工作。 朱海霞(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不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田丰(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二庭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周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机关党委)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包括统战、意识形态)、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工青妇、老干部等工作。 曾梦倩(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协助姜德英常务副院长做好信息宣传调研工作。 唐高(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田丰副院长管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工作。 余爱华(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姜德英常务副院长管理刑事审判庭工作。 徐卫平(审委会专职委员):协助蒋烟明和田丰副院长管理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及人民法庭的民事审判业务。 詹鹏飞(执行局教导员):协助郑红进局长管理执行局工作。 方军生(保留正局级待遇):协助其他院领导管理院长指派的相关工作。 徐力军(保留副局级待遇):协助方东晖副院长管理司法警察大队、人民法庭工作, 协助其他院领导管理院长指派的相关工作。 周红斌(保留副局级待遇):协助周娟主任管理政治部工作,协助其他院领导管理院长指派的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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