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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法院一论文获评2024年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法治创新论文

发布日期:2024-09-14 信息来源:县法院 字号:[ ]


9月8日,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建社35周年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淳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莉受邀参加。

本次论坛发布了《中国法治创新发展报告(2024)》,并评选公布了2024年法治创新案例和创新论文。淳安法院申报的《新时代的“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淳安法院关于浙江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一文,从众多参评作品中脱颖而出,获评“2024年法治创新论文”,是全省唯一一篇环资审判领域获奖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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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是全省唯一的特别生态功能区,为守护绿水青山,淳安法院在探索实践中,书写了“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的“青绿”答卷。

一是高屋建瓴,提出多项高站位保障意见。陆续编制出台例如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专项司法保障意见等文件,涉及林业产业、森林碳汇、生物资源等各方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二是高山流水,寻求邻省跨流域司法协作。与安徽歙县法院签订《友好法院框架协议》,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统一跨域司法裁判标准,共同打击新安江一千岛湖流域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跨域司法保护合力。

三是高歌猛进,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执行监督”四位一体办案模式,探索建立“三审合一+多元化解+修复执行”的“3+2+N”治理体系。发挥生态共享法庭、环资审查意见书机制作用,助力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

四是高质说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设立大下姜生态司法保护示范基地,依托“大下姜乡村振兴联合体+一滴水研学营+水源及林业司法保护地”的“1+1+2”工作平台,全面实现生态司法法治教育、法治宣传、公众参与、生态修复等功能,不断增强绿色司法影响力、凝聚力。

“我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我”。下一步,淳安法院将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机制及两山理念转换机制建设,为淳安“一水共护”迈向“一域共富”贡献一份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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