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筑牢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屏障,8月14日,淳安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暨深化环境司法执法协同保护机制发布会在淳安县博物馆召开,开启“法护文化遗产”的崭新篇章。 浙江省淳安县,地处浙江、安徽、江西三省交界,一条新安江穿城而过,让徽派文化与吴越文化在此交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新安文化”,素有“锦山秀水 文献名邦”的美誉,人文荟萃、硕儒辈出。现如今,淳安县共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9项。 丰厚的文化遗产让人欣羡,但也迎来了不法之徒的觊觎。如2020年10月至11月间,邵某就伙同许某在千岛湖水域采用潜水、电动机起吊等方式,窃得水下文物五件,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四个月。而类似这样未经审批擅自移动或破坏性修缮不可移动文物,盗窃、毁坏水下文物,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行为,严重威胁着珍贵文物和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也对地方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发布会上,淳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灵强与淳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莉共同为“淳安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淳安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的设立,意味着淳安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将坚持“司法+行政”双轮驱动,打造司法与行政管理部门合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大保护工作格局,共同守护文化之脉。 发布会发布了《淳安文化遗产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指引》,明确淳安县人民法院与淳安县文广旅体局在水下文物特殊保护、规范涉案文物移送与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典型案例培树等方面工作职责,凝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依法行政共识,推动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长效协调工作机制。 发布会还发布了《淳安县文物司法保护名录》《淳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名录》,呼吁大众在深入了解文化遗产的同时,提高保护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传承历史文脉。 活动现场,国家级非遗项目“淳安三角戏”省级传承人何仁德、淳安县勇士公益救援队队员郑泽达分别向广大市民朋友及潜水爱好者发出倡议,倡导大众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杜绝触碰法律底线,携手共筑文化遗产保护梦。淳安县人民法院同步发布全市首份《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水下文物司法保护令》。 受邀参加本次活动的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社会救援队队员及淳安县南山学校学生代表还参观了“淳安县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主题展览。通过一件件历史文物、一个个司法案件,参观者对话古今,不仅提高了文化遗产保护及传承意识,也敲响了法律的警钟。 发布会结束后,法官与学生们亲身体验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青溪龙砚制作技艺,“零距离”感受中国非遗传统艺术的魅力,传承非遗中代代相传的匠心精神。“文化遗产保护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守护属于我们的文明。”学生代表说道。 “保护文物,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法院一方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文化遗产犯罪,积极挽回损失,起到威慑和规范指引作用;另一方面将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环资审查意见书等形式,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并做好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宣传工作,抓前端、治未病。”淳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淳安法院还将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通过在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司法保护地、严厉打击文化遗产违法犯罪、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普法宣传等形式,为保护文化遗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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