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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法院一案例入选杭州法院“法护营商”最佳体验案(事)例

发布日期:2023-08-01 信息来源:县法院 字号:[ ]


近日,杭州中院发布杭州法院“法护营商”典型案(事)例。其中,淳安法院一案例入选“法护营商”最佳体验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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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事)例六

善意文明执行 助企纾困腾笼换鸟同实现

——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

办理单位: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行员:王华

【基本案情】

淳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以下简称承租人)分别承租了淳安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厂房,约定租金由淳安某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淳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以下简称出租人)共同收取。租期届满后,厂房均未腾空,经协商,出租人考虑疫情原因,同意给承租人免租金延期腾退,但期限届满后厂房仍未腾空,出租人遂起诉承租人腾空厂房。2022年11月,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腾空厂房并支付厂房占用费的诉请,同月判决生效。执行立案前,其中一家承租人通过执前督促制度主动腾退,未进入执行程序;同年12月,因其余四家企业不同意腾退,法院立案执行。

【审理情况】

法院认为,厂房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容身之所,简单粗暴执行可能断送企业发展生机,梳理腾退难题、善意文明执行,方能助企纾困,实现案结事了。为此,法院先后六次上门与四家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解存在四方面腾退困难:(1)机器设备多且重,腾退难度大、成本高;(2)部分年前订单尚未完成,停止生产即面临违约;(3)尚未找到新厂房;(4)因该案执行,面临银行信贷危机。针对以上难题,法院多方协调、主动作为、逐一解决:一是延长腾退时间,保障企业顺利完成订单;二是对接地方政府,寻找辖区内可供安置的厂房;三是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协助企业顺利转贷;四是促成执行和解,减少腾退成本,申请执行人同意为五家企业累计减免40余万元逾期腾退产生的占用费。最终,仅耗时32天,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的推动下,五家企业、408台机器设备、8200余平方米的厂房完成腾退。案涉厂房所属的工业园区亦将迎来一批高新企业入驻,推动地方产业布局的调整、优化、升级。

【典型意义】

如何平衡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与债务履行之间的关系,是执行案件的难点所在。本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助企纾困先行”的执行理念,充分考虑和保障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的需求和稳定性,综合运用“执前督促”“信用修复”“执行和解”等举措帮助被执行企业切实解决实际困难,促成被执行企业从强制执行到主动履行的转变,既助力“腾笼换鸟”,又实现“助企纾困”,达成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彰显了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

来源:杭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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