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共享法庭+执行”工作,近日,淳安法院通过“共享法庭”1.0司法端为全县376家乡镇、村社“共享法庭”庭务主任、调解员、代办员进行线上培训。本次培训的主讲人执行局副局长朱惇昊分别从“共享法庭+执行”是什么、怎么做、重要意义三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共享法庭+执行”的工作机制。 执行法官通过“共享法庭”发起协助执行任务,充分发挥庭务主任、调解员、代办员等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在查人找物、督促履行、在线调查、失信曝光等方面协助法院执行,且协助执行事项均在线上完成,大幅提升执行效率、减少执行成本。 今年4月以来,淳安法院积极探索“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新机制。在党委政府支持下,先后在威坪镇、汾口镇召开“共享法庭”协助执行工作推进会。8月,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联合下文《淳安县人民法院“共享法庭”经费管理办法》,落实经费保障。9月,将全县376家乡镇、村社“共享法庭”纳入智慧执行2.0系统的执行“一件事”中,实现“共享法庭”协助事项的全流程在线办理。至此,“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完善。 自今年4月该机制运行以来,淳安法院已通过“共享法庭”协助查人找物、在线调查331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公告311人次。预计全年可减少3000余小时的线下调查工作量,也大大节约了其他相关费用的支出。截止10月底,淳安法院月均存案工作量1.06,居全省第一,平均执行天数34.9天,居全省第二。 下一步,淳安法院将继续推进、完善“共享法庭+执行”工作机制,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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